项目概况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腾冲疗养点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A包:WH-530500-2020-0018-0101;B包:WH-530500-2020-0018-0201
项目名称: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腾冲疗养点改造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2749980.74,其中A包:2228673.54元;B包:521307.20元
采购需求: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腾冲疗养院改造装修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A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且须注册在申请人单位。
(3)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证明);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结果证明;
(4)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若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
(5)省外企业(投标人)应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据云建建函〔2019〕18号文规定: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从事建筑活动,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登记基本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项目中标后企业需及时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并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有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2019年新成立的投标单位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以上要求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信用报告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申请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元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投标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现场解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A包: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B包: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专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A包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1319 |
B包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1320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单位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2.公告发布媒体:
2.1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2.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监督电话: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政治部纪检0875-2199880-2623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联系人:段助理
电 话:18608754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军粮站四楼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0875-2129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0875-212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