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管道拆除与搭接 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1 项目名称: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管道拆除与搭接
2.2 项目编号:WH-530100-2020-0249-0101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期间临时水(包括生产生活用水、消防水、中水、污水、冷凝水、冷冻水)、气(压缩空气)、汽(蒸汽)管道的临时搭接,招标人安排的管道、管件及配套设备材料拆除(包含破坏性拆除、保护性拆除)和安装,具体实施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玉溪卷烟厂。
2.5工期:预计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按实际情况分段施工。阶段性完成的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或监理开工通知书为准。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 100% 。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①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②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③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被列入"不良行为"或"黑名单记录"】,并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3.4投标人及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并提供《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承诺书》;
3.5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安全员1名,上述人员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
3.6 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0年9月18日到2020年9月2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城市驿站4憧3楼)进行报名,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接受邮寄报名,投标人可将报名资料以邮件或快递方式递交参与报名。
4.4代理公司联系电话:15706956308;邮箱:2176490139@qq.com。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务楼5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红塔集团网站》(http://www.hongta.com)上同时发布。
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大道118号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络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幢3层
招标代理邮编:650021
招标代理联系人:姚工、李工
招标代理电话:15706956308
邮 箱:2176490139@qq.com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