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的委托,现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业务外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业务外包项目
2.2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
2.3项目编号:WH-530800-2019-0038-0101
2.4招标内容: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各加油站站点、办公区物业及职工食堂餐厅业务外包采购,具体内容见下表:
站点/地点 |
类别(高速路业务外包/后勤业务外包/协解人员管理) |
工作标准 |
人数 |
|||
保洁 |
疏导 |
公司办公区门卫 |
公司机关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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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宁洱黄庄加油站A站 |
高速路业务外包 |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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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宁洱黄庄加油站B站 |
高速路业务外包 |
4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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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墨江北回归线加油站A站 |
高速路业务外包 |
5 |
2 |
|
|
|
普洱墨江北回归线加油站B站 |
高速路业务外包 |
5 |
2 |
|
|
|
普洱公司宁洱同心A加油站 |
高速路业务外包 |
2 |
2 |
|
|
|
普洱公司宁洱同心B加油站 |
高速路业务外包 |
2 |
2 |
|
|
|
普洱公司宁洱金鸡A加油站 |
高速路业务外包 |
2 |
2 |
|
|
|
普洱公司宁洱金鸡B加油站 |
高速路业务外包 |
2 |
2 |
|
|
|
普洱公司思茅香河A站 |
高速路业务外包 |
5 |
2 |
|
|
|
普洱公司思茅香河B站 |
高速路业务外包 |
6 |
2 |
|
|
|
普洱公司思茅景城A加油站 |
高速路业务外包 |
4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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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公司思茅景城B加油站 |
高速路业务外包 |
5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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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公司办公区 |
后勤业务外包 |
1 |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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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公司思茅曼莲加油站 |
后勤业务外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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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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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公司思茅滨河一加油站 |
后勤业务外包 |
1 |
|
|
|
|
普洱公司思茅西园加油站 |
后勤业务外包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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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公司思茅通达加油站 |
后勤业务外包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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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曼肥油库 |
后勤业务外包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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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加油场加油站 |
后勤业务外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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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城中加油站 |
后勤业务外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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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新世纪加油站 |
后勤业务外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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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标杆加油站 |
后勤业务外包 |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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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龙泉加油站 |
后勤业务外包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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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新城区加油站 |
后勤业务外包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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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城区各加油站 |
后勤业务外包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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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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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60 |
25 |
4 |
2 |
2.5采购预算价:213.75万元;
2.6服务期:1年;
2.7服务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2:财务状况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3.3:业绩要求:自2016年11月以来完成过1项及以上签约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
3.5:人员要求:为了满足现场服务需求,拟派人员不少于各站点/地点需求人数,其中:
(1)承诺派驻现场的人员不得低于各站点/地点需求人员(详见招标内容),提供承诺书
(2)承诺项目执行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各服务标准执行,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
1、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一旦招标人通知部分加油站物业服务交由云南交投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统一管理时,承包方须无条件同意核减涉及的外包项目及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2月 12 日至 2019年12月 18 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在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机场路平原人家4幢2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报名费收据。报名及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2)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可不提供,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原件);
4)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上述(1)至(4)项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 3 日 15 时00分,开标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机场路平原人家4幢)。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 地 址: 普洱市思茅区机场路平原人家4幢
联系人:姚师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0879-2122793 电 话: 15125645803
2019年12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