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2019年云南省泸水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三调及资料管理服务采购)工作已完善,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询价条件,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2019年云南省泸水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三调及资料管理服务采购)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2019年云南省泸水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三调及资料管理服务采购)
二、招标编号:WH-533300-2019-0041-0101
三、采购方式:询价邀请
四、预算金额:18.9261万元整。
五、采购范围及要求:
采购内容:三调(土地调查、房屋状况调查、住户基本情况调查)及资料管理服务。
具体详见询价文件内“第五章 采购范围及要求”。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的事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产权明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完成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相关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至今)来,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并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或其它采购活动中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6.履约情况: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
关于中小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抵扣。
关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各供应商请于2019年 12 月 05 日9:00 至2019年 12 月 08 日9: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年检有效的“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同心路66号)购买招标文件。
2、询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 月 13 日15 时00分止,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同心路66号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你单位收到本询价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之内以纸质确认函形式回复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询价邀请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泸水市六库镇山水新城一期B区5栋
联系人:刘军英
电 话:0886-3621780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同心路66号
联系人:黎霞辐
电 话:15096413916
发布日期:2019年 12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