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分机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意愿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分机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WH-530300-2019-0246-0101
2.2招标内容:购买23台3+1口及以上人民币清分机,所购买清分机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行业标准JR/T 0154-2017《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检验;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时间: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5 质保期:3年;
2.6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
3.3 投标人须是2016年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现金设备入围资格的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所供货物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行业标准JR/T 0154-2017《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检验;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和经济利益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07月16日起至2019年07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一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016年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现金设备入围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08月05日14:30~15:0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8月05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曲靖市金利花园酒店七楼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银屯路168号市民政局旁)。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hinabidding.com.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云南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4-6338983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
传 真:0874-3218199
地 址: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
邮政编码:6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