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受泸水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怒江州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监理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询价、提交报价文件。
一、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怒江州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WH-533300-2019-0012-0101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384100.00元(叁拾捌万肆仟壹佰元整)
(5)采购内容:泸水市六库镇等7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泸水市上江镇等9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泸水市称杆乡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二、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第六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关于中小企业: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抵扣。
关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类似的土地整理监理类似业绩2项以上(含2项),(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服务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务手册四者之一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未在“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结果中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2)企业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证》原件扫描件。
6.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3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 时,持 “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2、询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询价采购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6月11日09时0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同心路66号)。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采购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 2019 年6月11日09时 00 分。
4、开标地址: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同心路66号)。
六、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之内以纸质原件形式回复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七、本招标公告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泸水市自然资源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欧荣芬 联系人:左健明
电 话:13988646059 电话: 0886-3565666
地 址: 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 地址: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同心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