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礼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现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礼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WH-530500-2019-0001-0101
三、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72000.00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的规定,满足采购方要求。
七、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为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谈判供应商,请于 2019 年 4 月 3 日至 2019 年 4 月 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A区9号门三楼)报名;报名资料要求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竞争谈判文件服务。
九、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4 月 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视为撤回自动放弃,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竞谈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时间: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收款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3)帐号:2502011019245031465
(4)联系人:孟女士
(5)联系电话:0875-2129055
4、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必须由竞标人的基本账户出具或汇出)。
5、请各供应商在转账或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保证金字样及投标项目编号”(例:保证金,项目编号:WH-530500-2019-0001-0101),请在转账或电汇时按款项用途单独汇款,杜绝一家供应商汇总一笔缴纳多种用途款项,否则,由此带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杨青
联系电话:15925566964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A区9号门三楼
联系人:王紫葳
联系电话:0875-212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