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对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滨分社高清网络监控报警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意愿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滨分社高清网络监控报警系统工程
招标编号:旺招字 QJ19098-0102
2.2招标内容:对江滨分社高清网络监控报警系统进行改造。
2.3 工期: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内完工。
2.4 项目地点:江滨分社。
2.5 招标控制价:332248.35万元
2.6投标人可按项目的要求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并具有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应至少满两年(以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若企业发生过重组、合并或更改过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防范技术系统工程资质证书或云南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7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5提供2016年至今(云南省内商业银行及云南省农信社系统)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和经济利益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04月01日起至2019年04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防范技术系统工程资质证书或云南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书、2015年-2017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2016年至今(云南省内商业银行及云南省农信社系统)的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04月23日14:30~15: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4月23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曲靖市金利花园酒店七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
传真:0874-3218199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
邮政编码:6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