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临沧市救助管理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临沧市救助管理站流动服务车(救助专用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就本项目进行竞标。
一、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临沧市救助管理站流动服务车(救助专用车)采购项目
2、谈判编号: LCWHCG2019-08
3、谈判内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竞标人进行临沧市救助管理站流动服务车(救助专用车)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详细性能参数 |
备注 |
1 |
流动服务车(救助专用车) |
1辆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4、采购预算价:人民币299800.00元
5、质保期:按生产厂家规定执行
6、交货地点:临沧市救助管理站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采购严格按照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的优先采购范围实施采购。
2.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3.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产品给予6%价格扣除,
三、竞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汽车生产或销售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4.在临沧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点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保障及时日常配备售后服务工程师,并能保证24小时内有专业技术人员响应售后服务;
5.财务要求:竞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报表;
6.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无任何违约行为,无诉讼和不良行为记录;
7.车辆改装后不得影响原生产厂商的保修服务,并提供证明材料;
8.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9.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持以下有效证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原生产厂商的保修服务证明材料(原件)。此外还需提供一套上述证照的盖鲜章复印件存档。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发售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2号);
3.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 3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4.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临沧市会议中心一楼小会议室;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9年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开始之前经常访问《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2号
联系人:李忠琴 联系电话:18806960903 0883—2155980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