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文山市看守所购置囚车”。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采购人:文山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文山市看守所购置囚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按照文山市看守所的购置需求,为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及改装要求,拟购置一辆格仑特牌(新时代全顺)GLT5040XQC 警用囚车。新时代全顺警用囚车为山东格仑特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制造改装,经前期市场调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山东格仑特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46.32万元。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1、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内部传真电报云公监传[2018]55号《关于加强犯罪交付执行刑罚押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押解警力与犯罪的比率提升到3:1,按现行押解犯罪安全及按押解比例工作要求,需新增特种执勤囚车。
2、文山市财政局关于《文山市公安局看守所关于购买囚车的函》的复函(文市财行函[2018]123号)文件批复,同意我单位报废1辆警车,新购置1辆警用囚车。按照文山市看守所的购置需求,为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及改装要求,拟购置一辆警用囚车。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2014年2月17日下发的《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二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中所述情形“第(十一)项:其他基于技术、工艺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提出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山东格仑特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山东省沂南县澳柯玛大道西首
四、附件:“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认证专家资格审查表、文山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文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采购人:文山市公安局
地 址:文山市七花广场旁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876-6923022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护国路护国大厦9楼C、D座
联系人:聂邦泽 电 话:13887682773 0876-219586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文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文山市财政局五楼(原州公安局大厦) 联系电话:0876-2184120
日期: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