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投·普洱十号院项目(旅投·福莲山居)一期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旅投·普洱十号院项目(旅投·福莲山居)一期建设工程 已由 思茅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思发改备案[2016]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洱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普洱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旅投·普洱十号院项目(旅投·福莲山居)一期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旅投·普洱十号院项目(旅投·福莲山居)一期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 ;
2.2建设地点: 普洱市旅游环线,佛莲山隧道以北1000米,石龙河源头 ;
2.3招标内容及规模:①室外道路、挡墙工程;②景观绿化工程(景观土建、水施、电施、植物种植);③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2.4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5计划总投资:约1910 万元;
2.6招标范围:
①室外道路工程:路基、基层、面层、人行道、广场与停车场;
②景观绿化工程:景观土建、景观水施、景观电施、植物种植,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及对图纸的优化设计。其中含景观土建施工图内所示的1#、2#、3#、4#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大样图内所示停车位工程;
③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应具备与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履约能力、设备等条件,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记录;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作出承诺: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项目资金拨付的银行流水账单为证明),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4)财务状况:近年无重大亏损,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业绩要求: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以来实施过3个及以上景观绿化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项目资金拨付的银行流水账单为证明);
6)信誉要求:自2015年12月至今市场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要求: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名录库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名录库的通知》(云建城〔2018〕15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凡在本省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本省企业及到本省承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务的省外企业,须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领取企业密码锁,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云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名录库系统,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招投标市场进行交易或承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并接受日常监管及动态监督检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ƒ类似项目是指:签约合同价在 800 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你单位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2楼办公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供审验方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项目资金拨付的银行流水账单,要求详见本章第3条);
7)企业基本信息录入“云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名录库”并通过审核的证明材料;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法人亲自报名可不提供);
1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11)上述1至10项的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0 日 9 时00分,地点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普洱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普洱市思茅区旅游环线东侧(石龙河头源头)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
联系人: 闫开凤 联 系 人: 高伟
电 话: 0879-2880356 电 话: 0879-2312188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