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竟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云旺招字YX-CS2018-022
2.3 采购预算:90万元。
2.4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5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红塔区大营街甸尾村。
2.6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41583万元。
2.7建设规模和内容: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服务范围为春和片区、大营街片区、北城片区和生态文化片区。近期处理量为5万m³/天,远期扩建规模为10万m³/天。
2.8采购内容及范围: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投融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确定投融资合作模式。
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③建立政府监管要求和方式,确立项目的边界条款,回报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等。协助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机制,协助项目落实具体施行措施,上报审批等工作。
④协助实施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完成相关文件。
⑤完成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文件(含项目合同)的编制及相关工作,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投资方谈判。
⑥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延期,履行期限以双方协定日期为准。
⑦及其项目实施机构(业主)针对本项目的其他咨询工作。
2.9服务期限:自签订咨询服务合同签订至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审批完成为止。
2.10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法规政策,满足采购人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资格,并在人员方面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财务证明;
3.4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息,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售价:每份¥800.00元(大写: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5、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以下资料报名:请供应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幢3楼)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如有)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证明材料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7、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层)。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15: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2月3日15:30时(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层)。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 |
地址:玉溪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楼 |
邮 编:653100 |
邮 编:653100 |
联 系 人: 普老师 |
联 系 人: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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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706956308、0877-2667378 |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