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现对原公告中6.1条内容做以下更正。
原公告内容:
磋商保证金缴纳:
6.1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10月19日17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款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收取账户。如逾期未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
①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②磋商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250201101924503146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磋商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3508781404
现更正为:
磋商保证金缴纳:
6.1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10月19日17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款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收取账户。如逾期未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
①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②磋商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250201101924503146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磋商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3508781404
其余内容不变。
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 购 人:牟定县农业局
采购代理: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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