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边防支队外籍人拘留审查所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令第18、19、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怒江州公安边防支队的委托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怒江边防支队外籍人拘留审查所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本项目的采购资金来自于单位资金,凡能独立完成谈判文件中所涉及的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伴随服务的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1.3 供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通过;
供货地点:怒江州泸水市上江镇
质量标准: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少于 3年。
2.采购内容:详见项目采购清单一览表。
采购控制价:¥168305.85元。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7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期起算);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申请人为经销商,应提供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或协议书原件(生产厂家除外)。
3.3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请谈判申请人于2018 年 9 月 5 日至2017年 9 月 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同心路66号)持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说明材料及证明材料须保证真实无误,如有不实后果自负,一经查实,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进行处罚。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的服务。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八一路128号(怒江州公安边防支队机关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怒江州公安边防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助理 联系人:左健明
电话:0886-3615146 电话:0886-356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