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LCWHCG2018-20)”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一、招标范围:
(一)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1 |
保密柜 |
12 |
台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 |
千兆交换机24口 |
1 |
台 |
|
3 |
打印服务器 |
4 |
块 |
|
4 |
考勤机 |
3 |
套 |
|
5 |
会议室显示屏 |
1 |
台 |
|
6 |
移动支架 |
1 |
台 |
|
7 |
台式电脑 |
4 |
台 |
|
8 |
笔记本电脑 |
4 |
台 |
|
9 |
单反相机 |
1 |
台 |
|
10 |
镜头 |
1 |
个 |
|
11 |
辅材 |
1 |
批 |
|
12 |
话筒连接线 |
1 |
根 |
|
13 |
电源线 |
2 |
卷 |
|
14 |
电源线 |
2 |
卷 |
|
15 |
电源线 |
2 |
卷 |
|
16 |
同轴电缆线 |
1 |
卷 |
|
17 |
网线 |
4 |
箱 |
|
18 |
音箱线 |
1 |
卷 |
|
19 |
音频线 |
1 |
卷 |
|
20 |
网络传输器 |
2 |
对 |
|
21 |
网络传输器 |
18 |
对 |
|
22 |
辅材 |
1 |
批 |
|
23 |
配电柜 |
1 |
套 |
|
24 |
监控硬盘 |
4 |
块 |
|
25 |
不间断电源 |
1 |
套 |
|
26 |
同步录音录像主机 |
1 |
台 |
|
27 |
SDI全景摄像机 |
1 |
台 |
|
28 |
SDI半球摄像机 |
3 |
台 |
(二)采购预算金额:304000.00(叁拾万肆仟元整)。
(三)供货及安装地点:镇康县人民检察院(业主方指定地点)。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完成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服务、指导培训等内容。(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五)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壹年免费质量维修保用期(单项设备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质保期后本项目的售后维修仅收取成本费用。
(六)供货需求: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并测量供货点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完成采购项目的制作、安装工作,所有采购项目均应满足使用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货及安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至2017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果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具有采购内容“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同步录音录像主机、SDI全景摄像机”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五)投标供应商应具有2014年至今的类似业绩。
(六)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标准并须保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中标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本项目需整体中标,不得拆包。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23日至 2018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1号)现场报名。
(二)获取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谈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证件需在报名时审验原件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2、“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同步录音录像主机、SDI全景摄像机”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 年8月1日上午9:30时,地点为镇康县安然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开始之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谭莉莎 联系电话:13988320313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1号。
联系人:李忠琴 联系电话:0883-2155980 18806960903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