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中心支公司防灾防损物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旺招CX-CG2018–03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中心支公司防灾防损物资采购争性磋商公告修改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3.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磋商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参与评审;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2 购买时间: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采购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中心支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