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移动手机办公终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移动手机办公终端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WH/KM2018041
2.2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移动手机办公终端 |
459 |
台 |
移动办公终端采用二选一的形式,接入业务专网,用于移动办公 |
2 |
服务器、交换机等 |
1 |
套 |
|
3 |
移动办公APP业务软件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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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VPN专线 |
1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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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数据专线 |
1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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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提供移动手机办公终端,9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系统建设。
2.4交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满足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7质保期:两年。
2.8采购预算金额:总计:¥2,450,134.63(大写:贰佰肆拾伍万零壹佰叁拾肆元陆角叁分整)。报价采用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人工费、设备费、安装调试费、运维费、租赁费、运杂费、服务费、保险费、风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本项目需开具正式的增值税发票。)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单位;
4.2参与本次投标的申请人应是通信运营商;
4.3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者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4.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4.5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标人投标的产品需有明确的质保期;在昆明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者提供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供应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北京时间)从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招标文件每份为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8年4月18日10: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江工
电话:13888447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