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6部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6部队2018-2019年度汽车维修配件采购项目入围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的租赁及相关要求进行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6部队2018-2019年度汽车维修配件采购项目入围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WH/KM2018009
2.2招标内容: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6部队2018-2019年度汽车维修配件采购。入围叁家供应商。主要采购类别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合格的全新产品。
2.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7采购控制价:¥600000.00元 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报价采用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人工费、设备费、运维费、运杂费、服务费、保险费、风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本项目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可以为能承担本项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近三(2014-2016)年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中标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本项目需整体中标,不得拆包;
4.4、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标商投标的产品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及明确的免费保修期(如是生产商投标则不需产品授权书);
4.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4.6、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报告截止时点要求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周内,查询渠道以第三方征信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7、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8、在昆明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者提供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北京时间)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9:30时前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8年3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6部队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李青
电话:1536815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