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部门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等有关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旺招字18037-0202)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1、项目编号:旺招字18037-0202
2、项目名称: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长轴中顶妇婴两用救护车1辆。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且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交付客户使用。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预算价:600000.00元。
8、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全部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本次招标产品必须符合GB7258-2017和WS/T292-2008,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4)报价人必须具有所投车辆改装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报价人所供车辆必须在国家车辆有效目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备甲方所在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对车辆挂牌要求的有关手续;
(6)为保证救护车品质和专业性,底盘车生产厂家与整车生产厂家不能为同一品牌同一企业或集团;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规定对报价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报价人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9.询价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8年02月28日至2018年03月0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城南片区南江花园斜对面二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车辆改装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无须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9.2询价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10.报价文件的递交:
10.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12日15时00分,地点为曲靖市金利花园酒店七楼会议室。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3开标时间为2018年03月12日15时00分,地点为曲靖市金利花园酒店七楼会议室。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城南片区南江花园斜对面二楼
邮 编:655000
联 系 人:樊利华
电 话:0874-321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