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物联网系统建设(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的委托,对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物联网系统建设(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物联网系统建设(一期)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WH/KM2018024
2.2招标内容:云南省人影装备弹药物联网管理系统2018年一期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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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简要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手持式条码扫码终端 |
Android操作系统 ROM>=32G RAM>=2G 支持Micro SD卡 能识别有源无源RFID、条形码、二维码 |
台 |
330 |
注: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及其配件安装调试、集成并配合业务软件完成部署和应用等工作,包括网络连接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配套工作。
2.4交货地点: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参数要求
2.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7质保期:一年。
2.8采购控制价:¥:165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元整。报价采用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人工费、设备费、安装调试费、运维费、运杂费、服务费、保险费、风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本项目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单位;
4.2参与本次投标的供货商可以是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或质检报告);
4.3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任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者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4.4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1个(含1个)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所投产品供货业绩);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4.6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为国产产品需有明确的质保期;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及明确的质保期(如是生产商投标则不需产品授权书);在昆明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者提供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
4.7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同时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息,
4.8本项目需整体中标,不得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供应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北京时间)从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 2 月 28 日09:30时前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8年 2 月 28 日09:30时前(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江工
电话:13888447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