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第七中学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第七中学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经云国土资环[2017]1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宁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
2.2项目概况:总投资约315.02万元。
2.3工 期: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监理工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委托内容完成为止。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合同段)。
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 |
第一标段 |
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第七中学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 |
3150166.54元 |
第二标段 |
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第七中学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
1030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1.3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
3.1.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近3年(2014年至今)应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1.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1.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1.8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15]57号文,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押证施工制度。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必须进行书面响应(承诺)。
3.1.9 依据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政办发[2017]15号文,中标单位须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具有独立主体的公司
3.1.10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还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告知函原件附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 。近三年内,投标人无不良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其他不得参与项目招投标或项目施工的行为。
3.2第二标段(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2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3 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至今)应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2.4 诉讼和履约要求:申请人近3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5 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本次招标项目属于电子招标试运行期,投标人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潜在投标人需办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项报名手续,缺少任意一项报名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8 年 02 月 02 日至 2018 年 02 月 0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幢3楼)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及售价:
4.2.1第一标段:招标文件1200元/份,图纸资料800元/套,售后不退;
4.2.2第二标段:招标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1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如无三证合一的,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6)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3.2第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如无三证合一的,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5)授权委托书 (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 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5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03 月 06 日 09 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03月06日09时00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按照业主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再行提供副本2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彩色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网、华宁县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招 标 人: |
华宁县国土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玉溪市华宁县宁州镇宁荣街9号 |
地 址: |
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幢3楼 |
联 系 人: |
耿红斌 |
联 系 人: |
李师 |
电 话: |
0877-5016411 |
电 话: |
0877-2667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