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鹿城镇初级中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备采购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市鹿城镇初级中学的委托,对楚雄市鹿城镇初级中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市鹿城镇初级中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备采购
1.2项目编号:云旺招CX-CG2017-063
1.3 采购内容:中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备一批,采购预算:37.14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1.5 交货地点:楚雄市鹿城镇初级中学
1.6 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行业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采购内容。
3.3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
3.4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只认可通过初审且报价最低的一家。
3.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装订成册的证明资料2套:
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3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到场报名的不须提供);
4.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有效证明(原件)。
5.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址: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汇东胜景小区357栋)。
6、投标人选择方式:报名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将正式投标人名单公布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并向正式投标人发放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供应商不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市鹿城镇初级中学 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鹿城镇富民街7号 地址:楚雄市汇东胜景小区357栋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人:王兴亮
联系电话:0878-3890006 联系电话:0878-3028128
日期: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