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的委托,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机关职工2018年差旅出行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机关职工2018年差旅出行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KM2017072
2.2招标内容:
2.2.1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在岗员工购买交通出行参与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2.2保险种类主要包括:
A类风险保险: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经营客运业务的机动车,在机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伤残;
B类风险保险: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机动车,在机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伤残;
C类风险保险: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轨道交通车辆(包括火车、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在轨道交通车辆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D类风险保险: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轮船,自踏上轮船甲板起至离开轮船甲板止,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E类风险保险: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航班,自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止,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
2.3保险生效期:2018年1月12日24:00以后。
2.4保险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采购固定价:每位员工保费为¥16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元整)/人/年。
2.7购买保险人数:约250人,具体以招标人最后确定为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须提供保险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分公司须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须附相关证明资料;
4.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其连续三年未出现亏损,且偿付能力不低于100%。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中标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本项目需整体中标,不得拆包;
4.5、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两个大中型企业类似项目的保险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6、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北京时间)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保险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9:30时前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日9:30时前(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李青
电话:1536815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