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14〕214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彝族自治州支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彝族自治州支队驻楚中队副食品采购配送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彝族自治州支队驻楚中队副食品采购配送
1.2项目编号:云旺招CX-CG2017–054
1.3采购内容:肉类、禽蛋、蔬菜、调料、牛奶及其他配料等配送供应商。具体配送数量由采购单位拟定,供货期间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相应产品的零售价格(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4配送要求: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进行配送,需配送至武警驻楚中队所在营区,所供产品须达到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必要时需提供检验报告。
1.5磋商范围:供应商的所投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仓储、配送、税费、抽检和售后服务等。在配送过程中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
1.6供货期:一年
1.7配送地点:武警驻楚各中队所在营区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食品安全标准。
2、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3.2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采购内容。
3.4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磋商时须按要求提供样品参与评审。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的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汇东胜景小区357栋,文鼎路)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4.2购买时间:自2017年10月17日起至2017年10月19日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
5、供应商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00元(捌仟元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10月23日08:30时至09:00时。
6.2递交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彝族自治州支队会议室(楚雄市鹿城镇西小山7号)。
7、磋商
7.1磋商时间:2017年10月23日09:00时。
7.2磋商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彝族自治州支队会议室(楚雄市鹿城镇西小山7号)。
8、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彝族自治州支队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西小山7号
联系人:彭师
联系电话:13013433399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
联系人:王兴亮
联系电话:13987082984 0878-3028128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