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临沧市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临沧市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WHCG2017-42)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诚邀合格及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沧市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A包,包件编号LCWHCG2017-42-01)、(B包,包件编号LCWHCG2017-42-02);
(二)预算金额:A包1000900.00元(大写:壹佰万零玖佰元整);
B包963400.00元(大写:玖拾陆万叁仟肆佰元整);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项目)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竞标 |
序号 |
设备(项目)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竞标 |
A 包 |
|||||||
1 |
自吸式药品柜 |
4台 |
否 |
7 |
分光光度计 |
2台 |
是 |
2 |
电子防潮箱 |
2台 |
否 |
8 |
瓶口分液器 |
15台 |
是 |
3 |
蒸馏水(纯水仪)收集水桶 |
10台 |
否 |
9 |
高原气压表 |
2台 |
否 |
4 |
重蒸馏水仪 |
1台 |
否 |
10 |
手持式气象站 |
2台 |
否 |
5 |
自动测汞仪 |
1台 |
是 |
11 |
水体中叶绿素a便携式测定仪 |
2台 |
是 |
6 |
冷藏箱 |
5台 |
否 |
12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自动分析仪 |
1台 |
否 |
B包 |
|||||||
1 |
烘箱 |
1台 |
是 |
7 |
崂应烟尘分析仪 |
4台 |
否 |
2 |
推车 |
2台 |
否 |
8 |
便携式多参数数字化测定仪 |
2台 |
是 |
3 |
土壤重金属测定仪 |
1台 |
是 |
9 |
环境空气中(甲醛、甲烷、CO、NH3、硫化氢)快速测定仪 |
1台 |
否 |
4 |
便携式抽滤器 |
3台 |
否 |
10 |
(BOD5)溶解氧仪 |
2台 |
是 |
5 |
便携式交直流电源 |
4台 |
否 |
11 |
COD标准消解器 |
4台 |
否 |
6 |
COD快速测定仪 |
1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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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供货及安装地点:临沧市范围内(业主方指定地点)。
(五)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并完成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服务等内容。指导培训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六)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 厂家提供不少于一年的保修期(单项设备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质保期后本项目的售后维修仅收取成本费用。
(七)供货需求: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测量供货点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完成采购项目的运输、安装调式,所有采购项目均应满足使用要求。
(八)故障响应时间:要求在云南省有售后服务机构和专业维修工作人员,接用户反映后,须在12h内响应,48h到现场解决问题,且保证仪器能正常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货及安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度(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中任意一年)经合法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如是2017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四)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并能够提供有效且及时的售后技术支撑保障。
(五)投标人须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电子缴款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须具备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购销合同、项目合同等)。
(七)投标人须提供近期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违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所投产品(A包:自动测汞仪、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自动分析仪;B包:土壤重金属测定仪、便携式交直流电源、崂应烟尘分析仪、便携式多参数数字化测定仪、环境空气快速测定仪、(BOD5)溶解氧仪)须取得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专项授权证明书。
(九)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中标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本项目需整体中标,不得拆包。
三、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报名时请持以下有效证件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2、专项授权证明书(加盖公章复印件)3、云南当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需现场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并领取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招标文件每份800元,售后不退。
(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1号)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08:30—09:00时(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四、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开始之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采购人:临沧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梅主任 联系电话:13759386919
六、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1号。
联系人:李忠琴 联系电话:0883-2155980 18806960903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