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的委托,现对 景谷县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谷县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3项目编号:〔旺招字〕PEJG17-015
2.4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 |
1 |
摄像采集设备 |
套 |
1 |
¥170万元 |
2 |
非线性高清编辑系统、音频工作站、虚拟演播室设备 |
套 |
1 |
|
3 |
媒体资产管理及存储系统 |
套 |
1 |
|
4 |
高清数字硬盘播出系统(主备播)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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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演播室系统周边附件 |
套 |
1 |
|
详细清单及参数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的采购预算,投标人报价应包括:货物采购费、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专用工具费、税费、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的施工费、安装费、调试费、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保修费、人员培训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
2.5交货安装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2.6交货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威远镇
2.7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另: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可经销本项目采购产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2017年9月30日至 2017年10月13日
5、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请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景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江东开发区芒东路1号景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供审验: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可不提供)
4)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上述资料请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报名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31 日 15 时00分,地点为: 景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江东开发区芒东路1号景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普洱市景谷县县城 地 址: 普洱市龙生路62号5楼
联系人: 何明辉 联 系 人: 高伟
电 话: 0879-5221545 电 话: 0879-2312188
2017年9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