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的委托,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2017年固定资产管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WHNJ-2017-17),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2017年固定资产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预算金额:1.8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具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能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8.投标产品必须适用烟草行业“预算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投标人必须提供适用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四、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等同或者优于“参考配置要求”,参考配置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1 各投标人请于2017年 9月 20日至2017年 9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二楼(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同心路66号)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持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来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月 17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1开标时间:2017年 10月 17日 15 时 00 分。
8.2开标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四楼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大写:叁佰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0月 17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之前
户名: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账 户:2502 0110 1924 5031 465
注意事项:
1)银行电汇必须是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0月 17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至以上账户。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实际到账为准,未到账的保证金一律视为申请人未提交保证金。
2)被授予合同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被授予合同人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和付清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归还(无息)。未被授予合同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无息)归还。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4)投标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招投标信息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备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达 联系人:陈喆
电 话:18988378589 电 话:0886-356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