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平安城市及平安乡镇高清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砚山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砚山县平安城市及平安乡镇高清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YSJYZC(公)2017-22
(2)采购内容:本次项目涉及砚山县辖1个工业园区、 3个镇、7 个乡(其中 4 个民族乡):江那镇、稼依镇、 阿猛镇、阿舍彝族乡、维摩彝族乡、盘龙彝族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彝族乡。详细参数招标文件第六章。
(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3424.3690万元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落实。
(5)交货完工期:280日历天
(6)项目实施地点:砚山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2)具备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壹级资质;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另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资料不全将不予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壹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陆拾万元整(¥:600000 .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9月1日下午17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缴纳保证金的凭证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保证金专户
收 款 人: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砚山县支行
账 号:2506062529021951020
6.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后分四年按3:3:3:1的比例分年度进行支付,即第一年至第三年以结算认定数分别支付总额的30%,第四年支付总额的1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6日下午14:30 -15: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2)开标时间:2017年9月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zx.ynws.gov.cn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
《云南省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anshan.gov.cn/ggzyjyzx/Index.html)
上公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砚山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罗红伟 联系电话:0876-383201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邦泽
电 话: 13887682773
日 期: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