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环境监测站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顶空进样装置)、全自动固相萃取仪论证的公示
临沧市环境监测站拟申请采购进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顶空进样装置)、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本单位承担临沧范围内空气、土壤、水质的日常检测及突发环境事件的检测,对拟采购的设备的灵敏度、准确性、稳定性要求较高,且检测数据需要与省监测站、国家级检测站的数据比对;国产设备不能满足要求,特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2、专家论证意见:2017年8月1日召开论证会议,专家论证意见如下:本次临沧市环境监测站拟采购的4台设备,需满足应用领域各种样品的元素、同位素和形态元素及有机污染物的分析任务。满足环境和生物样品等分析并能够实现与相关仪器、设备的连用或配套使用,以满足环境检测的纵向和横向对比,数据准确度和重复性要求较高,国产设备在检测精度、灵敏度及准确度方面难以满足要求。
本次拟采购的设备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的产品。
综上所述,与会专家一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3、专家论证组名单:
专家姓名 |
专家单位 |
文化程度 |
职称 |
李映波 |
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所 |
本科 |
研究员 |
郭毅新 |
云南省食品药品检测研究院 |
本科 |
副主任药师 |
侯春 |
云南大学 |
博士 |
副教授 |
李涛 |
昆明理工大学 |
研究生 |
高级实验师 |
万文娟 |
云南利玛律师事务所 |
本科 |
专职律师 |
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临沧市环境监测站备查。
采购单位:临沧市环境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