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委托,对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监控报警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意愿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监控报警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旺招字 QJ17196-0202
2.2招标内容:
对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个营业网点(后所信用社、庆云分社、迤山口分社、鸣凤分社、金城分社、东门分社、中安信用社、中安分社、龙海分社、老厂信用社、十八连山信用社、营业部)的高清安防子系统建设以及8个网点高清存储系统改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期: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完工。
2.4 项目地点: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地点
2.5 招标控制价:1183617.54元
2.6投标人可按项目的要求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并具有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应至少满两年(以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若企业发生过重组、合并或更改过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防范技术系统工程资质证书或云南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6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5提供2013年至今(商业银行及农信社系统)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07月25日起至2017年07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防范技术系统工程资质证书或云南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书、2014年-2016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2013年至今(商业银行及农信社系统)的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14日14:30~15: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8月14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五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
传真:0874-3218199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
邮政编码:6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