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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卷烟厂2017年设备拆除、吊装、搬运及专卖设备销毁费用招标公告

    •  2017-07-24
    •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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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卷烟厂2017年设备拆除、吊装、搬运及专卖设备销毁费用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楚雄卷烟厂2017年设备拆除、吊装、搬运及专卖设备销毁费用(项目编号:CXHT-2017-010(WH))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2017年设备拆除、吊装、搬运及专卖设备销毁费用。

    2、项目编号:CXHT-2017-010(WH)

        3、招标内容:对楚雄卷烟厂2017年设备拆除、吊装、搬运及专卖设备销毁。

    3.1、对我厂技改后物资(附属设备、电缆、电缆桥架、管道、配件等)约390吨,搬运至老厂区仓库,分类堆码。

    3.2、对我厂9台套烟草专卖设备从仓库搬运至指定地点销毁。 销毁设备数量及品种如下:

    烟草专用机械设备报废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报废数量

    报废单位

    备注

    1

    切叶丝机KT1

    KTC80BE

    1

    楚雄卷烟厂老厂区仓库

    2

    切叶丝机KT2

    KTC80BE

    1

    楚雄卷烟厂老厂区仓库

    3

    卷接机组\楚雄软8#

    PASSIM7K

    1

    楚雄卷烟厂老厂区仓库

    4

    卷接机组\楚雄软9#

    PASSIM7K

    1

    楚雄卷烟厂老厂区仓库

    5

    卷接机组\原楚雄雄硬5#

    PASSIM7K

    1

    楚雄卷烟厂老厂区仓库

    6

    卷接机组\原雄硬3#

    PASSIM7K

    1

    楚雄卷烟厂老厂区仓库

    7

    软包机组\楚雄8#

    B1

    1

    楚雄卷烟厂老厂区仓库

    8

    软包机组\楚雄9#

    B1

    1

    楚雄卷烟厂老厂区仓库

    9

    软包机组\原楚雄7#

    B1

    1

    楚雄卷烟厂老厂区仓库

     

       3.3、对我厂新到设备或下线设备的吊装(含设备的上、下车,搬运到指定摆放点及防晒、防潮费用)。

    4、实施地点:楚雄卷烟厂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 12月31日止。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二、质量要求及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销毁标准。 技术和服务要求,具体质量标准根据实际销毁内容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能够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4、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行贿犯罪记录等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持有效的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仅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税务登记证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期投标人对外开具的无“代开”字样的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除外);⑤报名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网络报名

    向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23163636@qq.com)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仅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②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税务登记证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期投标人对外开具的无“代开”字样的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电话的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扫描件),并通过网银或电汇(不接受其他汇款方式)的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资料审验合格且款项到账后1日内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2.时间:2017725日至2017731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地址: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3楼)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套,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疑问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与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814日下午14:30-15: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814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新区办公楼A座103评标室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红塔集团网站》(http://www.hongta.com)、《云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ynbidding.net/)和《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ynwhzb.com)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联络地址: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新区
        联系人:李有春
        联系电话:139878172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3楼

       编:675000

    人:王鸿彬

    联系电话:13099833266

       真:0878-3028128

       箱:823163636@qq.com

        201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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