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畜牧兽医局牧草种子采购项目已获相关部门的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曲靖市麒麟区畜牧兽医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按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麒麟区畜牧兽医局牧草种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旺招字:QJ17181-0202
2.采购内容:
序号 |
品名 |
参考品牌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紫花苜蓿 |
四季旺、盛世 |
净度≥97%,发芽率≥95%,休眠级别≥8级。裸种 |
7.5 |
吨 |
麒麟区南宁南路张三口区畜牧局院内 |
2 |
白三叶 |
海法、歌德 |
净度≥97%,发芽率≥96.5%。裸种 |
4 |
吨 |
|
3 |
苕子 |
光叶紫花苕 |
净度≥95%,发芽率≥92.5%。裸种 |
60 |
吨 |
|
详细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
3.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
5.交货地点:麒麟区南宁南路张三口区畜牧局院内。
6.验收方法:供货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质量要求进行供货,接受采购方质量抽查标准及抽查程序。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申请参加投标,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4)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投标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5)企业经营范围须具有草种经营销售;具有完成采购项目的供货、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
(6)具有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7)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8)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9)在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城南片区南江花园斜对面二楼(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类似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检察机构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9.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15时00分,地点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11.1开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15时00分。
11.2开标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采 购 人:曲靖市麒麟区畜牧兽医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地 址:曲靖市城南片区南江花园斜对面二楼
邮 编:655000
联系 人:樊女士
电 话:0874-321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