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运营主体中介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云旺招字YX-CS2017-009
1、竟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红塔区商务局的委托,对红塔区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运营主体中介购买服务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信息
2.1 项目名称:红塔区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运营主体中介购买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云旺招字YX-CS2017-009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范围:红塔区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选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与紫艺路交叉口(玉溪日报社旁)银星世纪商务楼。共七层,占地面积409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88.7平方米,园区设大厅、形象展示区、线下体验店、快递超市、生活配套服务区及入驻企业办公区、培训室、会议室、摄影室、电商沙龙开展区等功能区,为了更好的服务、营运园区,保证园区电商工作能正常有序的开展,为园区及入驻企业提供专业系统化的管理模式,同时对园区进行相关的宣传与招商工作,现需要面向市场进行专业的园区运营服务(已咨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无此项服务)采购。
2.6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7资金情况:已落实。
2.8采购预算价:约99.9万元每年(约玖拾玖万玖仟元整每年)。
2.9服务期限:三年(2017年8月-2020年8月,合同一年一签(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之前,由采购人对成交人上一次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验收、评定,验收、评定结果合格的续签下一次合同,验收、评定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成交人下一次合同执行权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国内有注册登记、在当地有常驻服务,并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有相应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代表不同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报价。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6年财务说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供应商2014年至今至少承担或直接参与一个园区运营服务或联网线上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平台销售明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磋商文件售价:每份¥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以下资料报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7、磋商文件发售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楼)。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15: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7月7日15:00时(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楼)。
11、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供应商应于2017年7月6日16:00时前交纳磋商保证金¥18000.00元(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必须到账),按以下单位名称和帐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财务室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须装订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账户名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红塔支行
开户账号:6100025056473012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玉溪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商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玉溪市红塔区万商汇16栋 地址: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楼
联系人:范 师
电话:0877-6280152
传真:0877-2667378
2017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