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曲靖市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意愿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曲靖市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技术服务单位招标
招标编号:旺招字 QJ17138-0202
2.2招标内容:承担曲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备案的34种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2018年3月31日。
3.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不能从事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相关的矿产勘查、矿山地质等工作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4 外地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须在曲靖市城区内具有分支机构和满足评审、管理工作所需的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5投标人必须建立专业齐全满足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不少于15人,专职评审专家2人以上(提供专家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转包。
4.1请于2017年06月26日起至2017年06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供投标人曲靖市城区内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供评审专家不少于15人、专职评审专家2人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17日 14:30~15: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7月17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平台和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崔向红
联系电话:0874-3101411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建保路(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
传真:0874-3218199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
邮政编码:6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