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集团2017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招标编号:HT2017-0353)已经红塔集团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1项目名称:红塔集团2017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
2.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
2.3检测区域:集团总部办公区、玉溪卷烟厂、楚雄卷烟厂、大理卷烟厂、昭通卷烟厂、物流中心所属库区等区域。
2.4检测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区、元江县;楚雄市;大理市;昭通市;昆明市经开区。
2.5检测内容:(1)消防给水系统;(2)消火栓系统;(3)自动灭火系统;(4)消防电源;(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设施设备;(6)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7)灭火器;(8)灭火救援设施;(9)消防电梯;(10)高架库电气设施;(11)部份重点部位配电柜、电缆热成像扫描。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之前,由招标人按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上一次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验收、评定,验收、评定结果合格的续签下一次合同,验收、评定结果不合格的取消中标人下一次合同执行权利,若检测设备数量发生变动±10%以上,检测总费用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参照合同价与检测设备数量的比例商定),具体检测时间及检测事项由集团相关部门通知检测单位。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资格证书(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含过渡期)资质;机构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省外企业须取得云南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3.3投标人拟派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1名项目负责人和5名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实施,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须具备有效的消防技术服务(含过渡期)从业人员资格证。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投标人需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5.1现场购买方式:现场报名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地址: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层)。
5.2邮购方式:邮购报名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提供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电话的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通过网银或电汇(不接受其他汇款方式)的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网络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资料审验合格且款项到账后1日内向投标人以快递的方式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详见下述联系方式。
5.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5.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800.00元/套,售后不退。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层)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ynbidding.net)、红塔集团外网(www.hongta.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层
联 系 人:周师
电 话:0877-6280152
传 真:0877-2667378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