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大理卷烟厂2017年非烟用物资(固定资产)采购项目(6标段二次)(招标编号:HTWZ-DL2017-003;项目编号:201704319.25.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理卷烟厂2017年非烟用物资(固定资产)采购项目(6标段二次)
二、招标编号:HTWZ-DL2017-003
项目编号:201704319.25.01
三、项目概况:本标段采购内容:两轮摩托车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四、合同期限: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完成其所示内容,至质保期结束。
五、供货要求:交货地点:云南省大理市建设东路191号;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标段的实施并交付使用。
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
2、具有本项目产品的经营资质和供货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车辆经销商须能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其他供应商须能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经营过程中无不良履约记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
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投标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
(1)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材料,车辆经销商须能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其他供应商须能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报名时);
(5)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时间: 2017年 5 月 18 日至 2017年 5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地址: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兴盛路兴盛时光1栋1单元2706)。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先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送到954263725@qq.com,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标段)。按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地址在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后提供给投标人),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十、提交投标疑问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6 月 8 日上午08:30-09: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7 年 6 月 8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大理卷烟厂办公楼二楼评标室 。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云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ynbidding.net)、红塔集团网站(http://www.hongta.com)、红塔集团内网上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开户账号:2502011019245031465
联络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兴盛路兴盛时光1栋1单元2706
联 系 人:赵利
电 话:13529850805
2017年 5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