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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

    曲靖市公安局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开招标

    •  2017-05-08
    •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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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曲靖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曲靖市公安局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意愿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旺招字 QJ17081-0202

        2.2招标内容:对曲靖市公安局机关、大花桥片区、南海子片区、潇湘小区的物业管理。具体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一年

    2.4 项目地点:曲靖市公安局机关、大花桥片区、南海子片区、潇湘小区

    2.5投标人可按项目的要求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经当地辖区派出所政审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物业从业资格证,消防员、电梯员操作证及保安员证书;

    3.5投标人须提供所需管理设备证明材料;

    3.6提供近三年(公检法司)的类似业绩;

    3.7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3.8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5月8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相关人员经当地辖区派出所政审的证明材料、相关人员物业从业资格证,消防员、电梯员操作证及保安员证书、所需管理设备证明材料、近三年(公检法司)的类似业绩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31日 14:30~15: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曲靖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  

    传真:0874-3218199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

    邮政编码:6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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