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6〕1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文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曲靖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意愿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曲靖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技术服务单位入围招标
招标编号:旺招字 QJ17073-0202
2.2招标内容:选取3家评审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技术规范对曲靖市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审查,具体工作由矿业权(申请)人有评审需求时,在入围评审单位中自行选择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周期:自公示期开始之日起叁年。
3.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为具有一定技术力量的矿产资源勘测、评审业务的机构或具备工程设计煤炭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外地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须在曲靖市中心城区内具有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相关证件);
3.5投标人须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项目负责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且长期从事地质与矿产、物化探与遥感、经费预算、地质测绘、水工环等专业生产、采矿、选矿、科研、教学(以上任一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并完成过类似项目编制或评审工作,且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提供近三年的评审业绩或类似业绩(专家评审意见书、备案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转包。
4.1请于2017年5月2日起至2017年5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22日 14:30~15: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平台和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刘云所
联系电话:0874-3101357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建保路(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
传真:0874-3218199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
邮政编码:6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