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罗平分公司受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对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罗平县2017年城区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采购编号:旺招字:LP2017-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罗平县2017年城区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1、本次采购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技术参数、规格质量、配置数量为基本要求。关键技术要求满足或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技术标准,非关键技术允许有一定偏离(但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专业标准)。
2、采购数量:路灯维修材料一批,以实际供货发生数量为准。
3、采购预算总价:90万元
4、项目地址:罗平县城区内
5、项目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祥见(附件)
五、供货期:1年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报名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能满足完成本采购项目供货要求并具备以下资质证件:
1、经营范围涵盖本采购项目内容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生产经营许可证书、符合国家ISO9001质量认证和ISO14001环境认证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电缆、灯具)。
3、凡报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罗平县内设有经销点(相应的证明材料),
4、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企业所在地);
5、若遇抢险情况,供应商必须能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内将所需产品材料送到抢险现场。
注:生产厂家参加谈判的,需持有生产厂家开具的证明书;经销商参与谈判报价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名。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报名资料交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证件在接收投标文件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按要求提供原件审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
八、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止。(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罗平县南片区万峰路4号)。
3、谈判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4月13日08时30分;
2、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09时00分;
3、谈判时间:2017年4月13日09时00分
4、谈判地点: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十、谈判保证金:
金额:壹万元(以转账方式缴纳,现金不受理)。
收款单位: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平支行
账 号:53001647436051004680-0088
联系电话:0874-8268258
缴纳时间:2017年3月31日8时30分至2017年4月5日17时00分以前(逾期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本次采购活动中,各供应商的安全自行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谈判结果公示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的协助下与采购人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定后成交供应商需按时供货,并负责安装调试直到可以正常使用,在采购人组织、代理机构配合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扣除质量保证金)。
采 购 人: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罗平县万峰路4号
联 系 人:陈金荣 联系电话:1388715596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罗平分公司
地 址:罗平县万峰路4号(三楼)
联系人:熊瑞敏 联系电话 :0874-8219475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