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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谷县图书馆多功能厅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二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17-03-13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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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财库[2015]1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的委托,现对  景谷县图书馆多功能厅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景谷县图书馆多功能厅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二次采购)

    2.2采购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3项目编号:〔旺招字〕PEJG17-006

    2.4采购预算及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1

    多功能厅椅子

    904

    91万元

    2

    多功能厅主席台桌子

    11

    3

    多功能厅主席台椅子

    22

    详细清单及参数见磋商文件,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的采购预算,供应商报价包括货物采购费、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专用工具费、税费、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的施工费、安装费、调试费、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保修费、人员培训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5交货安装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2.6交货地点:普洱市景谷县文体中心

    2.7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法人资格以外的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参本项目的竞争),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从事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经营许可;

    2)产品授权要求: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要求提供《生产声明书》;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要求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及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提供制造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应标产品要求:应标产品须为全新原装正品,并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若产品纳入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的,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财务状况要求:供应产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的资产负责表、利润表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业绩要求:2015年3月以来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采购内容的供货安装项目业绩,以《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协议书》原件为证明(采购人将对业绩证明材料核查真实有效性,若经查实业绩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的,按《政府采购法》第77条处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拟投入本项目团队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等方面能完全满足实施项目的相应条件,具备履行合同的售后服务、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能力;

    7)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情况良好,在近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问题被被相关行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的法人信誉情况良好,在近年内在近年内不存在合同违约、借贷纠纷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人员名单;提供近两个月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其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根据《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投标人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请于 2017  3  13 日至 2017  3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景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江东开发区芒东路1号景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供审验: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产品授权资料: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要求提供《生产声明书》原件;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要求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原件及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提供制造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4)提供近两个月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可不提供)

    7)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8)上述(1)至(4)项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24  15 时00分;

    5.2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2017年3月 24  15 时00分;

    5.3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开启磋商响应地点为:  景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江东开发区芒东路1号景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和《普洱政务服务网》  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 普洱市景谷县县城                           址:  普洱市龙生路62号5楼   

    联系人: 何明辉                             联系人:   张晓明                      

     话: 0879-5221545                         话:   13888251744                 

     

     

    2017年 3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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