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南华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购公开招
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华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1.2项目编号:云旺招CX-CG2017-006;
1.3招标内容:购置垃圾清运钩臂车15辆,移动式垃圾收集箱190只,市容环卫巡逻车4辆,城市照明维护车1辆(详见附件);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验收;
1.5交货地点:南华县各乡镇项目实施地点;
1.6资金来源:南财预【2016】340号,预算金额325万元;
1.7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及现行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招标内容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3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2.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作为同一个投标人计算(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择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的代表持以下有效原件及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不须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华县华强路公务中心综合楼(公务中心主楼后)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交代理公司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600.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每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5000.00元(大写:陆万伍仟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3月27日08:30- 09:00时;
6.2.递交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华县华强路公务中心综合楼(公务中心主楼后)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开标厅)。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09:00时;
7.2.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华县华强路公务中心综合楼(公务中心主楼后)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开标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系统》、《南华县公共资源信息交易中心网》媒体发布。
采 购 人: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路43号
联 系 人:石晓平
联系电话:13578452583
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栋三楼
联 系 人:王兴亮
电 话:0878-3028128 13987082984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