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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江县化石地博物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  2017-02-27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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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州、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澄江县化石地博物馆PPP项目(项目编号:云旺招字 YX-ZFCG2017-002)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 称:澄江县化石地博物馆PPP项目

    二、项目授权主体:澄江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

    四、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服务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六、采购条件

    为保护云南澄江动物群古生物化石资源,让世界了解澄江动物化石群,了解生命诞生及演化,了解澄江,澄江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澄江县化石地博物馆PPP项目(项目编号:云旺招字 YX-ZFCG2017-002)(以下简称“本项目”),现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且经澄江县财政局评估论证,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均已通过,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澄江县人民政府授权,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

    七、项目概况

    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PPP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7000万元,项目范围主要包括:

    1、澄江化石地博物馆配套服务设施(含游客服务中心、科研中心等)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澄江化石地博物馆配套停车区10900平方米;澄江化石地博物馆片区绿化44495平方米。估算投资17000万元;

    2、澄江化石地博物馆布展约18694平方米,估算投资30000万元。

    注:此投资额为初步估算,最终的造价总额以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确定的工程造价为准。

    八、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取“BOT”的方式运作。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施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本项目投资总额的30%,其中,社会资本占股90%,政府方指定的出资代表占股10%。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项目公司的回报机制是“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无担保、无质押、无债务的移交给澄江县政府指定机构。

    九、申请人资格要求

    9.1 主体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名(含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主投资方,在项目公司中控股,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2 申请人财务要求

    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截止2015年底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净资产2 亿元以上,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不低于人民币 4亿元融资能力。(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可以是银行(或金融机构)为申请人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

    4)申请人银行存款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双方银行存款之和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9.3 申请人信誉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五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同时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双方)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且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时或响应文件开启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9.4 申请人技术能力要求

    投资人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9.5 申请人必须报名登记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十、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的均通过资格预审并邀请参加投标。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足三个的,采购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十一、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1.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两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起至2017年3月3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 时至17:30时,现场报名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40号建银广场新区5幢1单元202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地址:2176490139@qq.com。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采购人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考证。

    11.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申请人代表请于本公告第11.1规定的时间内将下述资料或原件扫描件递交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40号建银广场新区5幢1单元202室)进行购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则提供联合体成员双方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1.3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元(¥100.00),售后不退。

    11.4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十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2.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3月21日09:00时~10:00(北京时间,下同)。

    12.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09:00时~10:00(北京时间)。

    12.3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1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2.5届时邀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出席资格预审会议。

    十三、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的信息均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澄江县风翔路南8号

    联系人:赵毅   电话:1570696245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大道40号建银广场新区5幢1单元202

    邮箱地址:43382793@qq.com     联系人电话:(传真)0877-2667378

    联系人: 张师、范师 0877-6280152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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