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河库连通工程引水项目施工,已经南发改发[2016]85号文批准建设,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特邀请有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2.1项目名称:南华县河库连通工程引水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2.2项目地点:南华县。
2.3建设规模: 新建水源工程2座,取水口8座,提水泵站2座,蓄水调节工程4座,2条隧洞5.3km及10条管道351.8km。
2.4 总投资:79560.95万元(其中本次施工招标规模约15900万元)。
2.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委托代理服务范围:对本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投标人的招标代理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办事处参与投标;
3.5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水建管〔2014〕76号文件)规定,即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水利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具备相应资质:具有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编制和组织水利工程招标评标的能力和经验,熟悉水利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的专职招标代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水利部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
3.6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从事招标代理工作至少3年以上。
3.7业绩要求:近5年有2件以上(含2件)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业绩(须出具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原件,近3年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
3.8企业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持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9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要求为投标单位人员(必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且在招标过程中不得变更。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 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⑤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证书(原件);⑥业绩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原件;⑦企业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持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原件)。(以上证件复印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代理公司)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 15时00分。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南华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8号 地 址: 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
小区南门357栋
联 系 人:叶工 联 系 人: 王鸿彬
电 话:13987862851 电 话: 13099833266
传 真: 0878-3028128
日期: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