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的委托,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贡山分公司2间铺面公开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WHNJ-2017-06 ),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招标内容
1、铺面地址位于贡山县茨开镇茨开路254号国税宾馆一楼,2间铺面总面积为68.4㎡;
2、经营范围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煮饭、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外的项目。
(1)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铺面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
(2)不得将承租的铺面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3)必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4)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铺面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5)合同期满后,我公司收回铺面再进行公开招租时,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6)承租人必须缴纳铺面的租赁押金,租金实行先付后用,按月支付。
四、租赁期限:3年,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合同一年一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六、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 元整(大写:贰仟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户名: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户 名: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502011019245031465
联系电话:0871-63105612
注意事项:
1)银行电汇必须是从申请人储蓄账户汇出,在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 22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至以上账户。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实际到账为准,未到账的保证金一律视为申请人未提交保证金。
2)被授予合同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被授予合同人与招标人签订经济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和付清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归还(无息)。未被授予合同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4)投标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人请于 2017年 2月 06 日 至 2017 年2 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二楼(怒江州六库镇山水新城一期住宅区第3号地块第一幢B1S-S-1)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来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2 日15时 0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贡山分公司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项目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招投标信息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1开标时间:2017年2月22日15时00分。
10.2开标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怒江州公司贡山分公司会议室。
招标单位:云南省烟草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
怒江州公司 咨询有限公 联系人: 陶达 联系人:罗侃
电 话: 18988378589 电 话:0886-356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