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委托,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2017年后勤保障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KM2016106-0101)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2017年后勤保障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内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2017年后勤保障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公务车驾驶业务、招待所业务、会议及内勤业务等后勤保障业务。按招标人业务执行部门对各项后勤保障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业务工作内容。
2.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已落实;
2.5实施地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劳务承包”内容,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用户证明等其中一项);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人员及能力,包括具有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管理人员;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骗取中标、未出现经营异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2日至 2016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业务外包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一、二、三标段均为每套600.00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招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投标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及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出席开标会。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ynbidding.net)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