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隆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隆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1.2招标编号:旺和招(2016)第BSZC-005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7个乡镇(蒲缥镇、潞江镇、瓦房乡、瓦马乡、瓦窑镇、杨柳乡、芒宽乡),涉及耕地76.8万亩,农户69537户。
二标段:12个乡镇(永昌街道、兰城街道、九龙街道、青华街道、汉庄镇、河图镇、辛街乡、板桥镇、水寨乡、丙麻乡、瓦渡乡、西邑乡),涉及耕地54.6亩,农户99000户。
1.4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4.1本项目为隆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确权范围为隆阳区,估计面积为131.4万亩(确权面积仅供参考,本项目采取单价采购,结算时实际确权面积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1.5采购预算:3246万元(一标段约:1890万元 二标段约:1340万元)拦标单价24.7元/亩,投标单位的竞标报价不得超出此上限控制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6 招标内容:
1.6.1.按照国家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规程(试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等农业行业标准,利用隆阳区农业局提供现时性好的1:2000正射影像(高山、峡谷、特殊地域、国家限制地域不允许航拍的地区可采用1:5000),采用图解法、航测法、解析法、组合法等方法完成隆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共计约131.4万亩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7项目内容:在项目辖区内按户做好隆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服务项目工作的入户调查、工作底图制作、地块指认、权属调查、面积量算、公示、打证、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录入、数据资料的整理归档、电子版数据档案归档等服务工作。所有资料达到符合录入国家农业部测评通过的数据系统软件要求,进行数据导入和地块对接处理、全区数据对接及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培训本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应用数据成果。
1.8 服务周期: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1.10服务要求: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在册持证人员,且公司为其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不得违规转包、分包和聘用非本公司人员开展此项目。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2.2 投标单位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业务范围;
2.3 投标单位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4 投标单位从事过类似工作经验;
2.5 投标单位应为云南省农业厅公布的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测绘作业资质合格单位;
2.6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保密规定(需提供保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原件或已通过云南省保密审查证明文件原件);
2.7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利害关系的国内企事业单位;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2.9投标人需自行在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且在有效期内。
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凭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指法定代表人授权时出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必须为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在职在册持证人员证明资料,及公司为其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证明资料,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办事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东一区28、2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 元,售后不退。(需要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4.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交纳保证金,按以下账户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入已指定的帐户,应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交易中心不出具任何收据。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 号:53050172864000000026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0875—2233939
(备注栏注明:旺和招(2016)第BSZC-005项目投标保证金)
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仍未到指定账户,视为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退入投标人汇入的基本账户,请投标人查收。
对于串标、围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15时00分。投标单位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同时在以上网站发布。
投标单位对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评标办法等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限内向隆阳区农业局提出,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采购人:隆阳区农业局
联 系 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1309539848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 0875—2129753
邮 编: 678000 传真:(0875)2129753
E-mail:1730743519@qq.com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