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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市西山公园及阳光大道西段机械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  2016-11-30
    •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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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楚雄市西山公园及阳光大道西段机械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市西山公园及阳光大道西段机械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云旺招CX-CG2016-067

    1.3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A、B两个分包

    1.4招标内容:

    A包:楚雄市西山公园125个车位五层升降横移类机械立体停车库(PSH5)设备采购及安装、道闸收费系统、设备内部消防、照明以及防雷接地、设备基础(土建)、总图道路、外部消防及消防水源以及设备外装饰(详见招标文件);

    B包:楚雄市阳光大道西段街头绿化216个车位六层巷道堆垛类机械停车库(PXD6)设备采购及安装、设备内部消防、照明以及防雷接地、设备基础(土建)、总图道路、外部消防及消防水源以及设备外装饰(详见招标文件);

    1.5招标预算价:A包480万元,B包1404万元;

    1.6项目实施地点:A包楚雄市西山公园正门;B包:楚雄市阳光大道西段街头绿化公园;

       1.7售后要求:中标人对所供设备进行为期24个月的无偿质保,质保期从货物取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证并交付使用后开始计算,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提供设备使用培训;

    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最新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2、资金来源:专项建设基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本金为80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具有新证);

     3.1.2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使用培训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2特殊要求:

         3.2.1 A包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五层及以上升降横移类)、省(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五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省外的企业具有入滇备案证,且符合《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B包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六层及以上巷道堆垛类)、省(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六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省外的企业具有入滇备案证,且符合《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

     3.2.2具有在不改变车库类型以及辅助用房和用地范围的情况下对原招标方案进行优化设计,优化投标方案总车位数不能少于原招标方案,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及实施的能力(包括对应项目点对应形式的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整套机械停车设备的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以及与设备相关的设备基础(土建部分)、总图道路、消防、供配电、设备外装饰等内容。);

         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3.5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6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采购接受制造商投标和以制造商为主体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主体必须是制造商且注册资本金为8000万元及以上

    3.8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对以上标包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完整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新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省外的企业须出具入滇备案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4.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大厅(楚雄市秀苑路1号);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11月30日起至2016年12月06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A包人民币96000.00元、B包人民币2800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12月27日下午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15:00时(北京时间)。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楚雄市秀苑路1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ynggzyxx.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媒体发布。

     

    招标人:楚雄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威楚大道72号

    联系人:黄晓波

    联系电话:1390878951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楚雄市汇东胜景357栋

    联系人:王兴亮

    话:13987082984

       2016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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