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鉴于云南民族大学莲华校区修建运动场、公厕、人行天桥项目已经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该项目的设计 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标人前来竞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民族大学莲华校区修建运动场、公厕、人行天桥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
2.2项目地址:云南民族大学莲华校区内。
2.3项目规模:云南民族大学莲华校区修建运动场、公厕、人行天桥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范围:云南民族大学莲华校区修建运动场、公厕、人行天桥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招标;本工程内容包括:修建运动场、公厕、人行天桥等,设计费约12万元;
2.6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
3.1营业执照:应是依法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合法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4企业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投资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建设工程)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师)。近三年主持过(建设工程投资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建设工程)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需体现其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1) 不良行为记录: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的投标资格;
(2) 合同履约情况:2013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7其他要求:
(1)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合理配备各专业人员及人员的年龄结构搭配。
(2) 省外企业应按云南省相关规定办理完成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并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0月25日至 2016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电话:15969596236)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携带下列资料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非法人前来报名);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1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月31日 14 时 00分,地点为: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
5.2递交竞标文件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递交竞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云南民族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5969596236
传 真: 0871-6316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