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区玉溪大河以北片区海绵工程项目
2、采购编号:云旺招字YX-CS201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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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
3.1原招标公告“1.3.4注:申请人全资子公司的业绩可作为申请人业绩响应本条要求。”现更正为:“注:若是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业绩可累加。申请人全资子公司的业绩可作为申请人业绩响应本条要求。”
3.2原招标公告“1.3.5 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2015年)均为盈利,2015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查封、冻结等不良记录,无重大不良资产;”现更正为: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2015年)均为盈利,2015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以上均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查封、冻结等不良记录,无重大不良资产。若是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中至少一个成员单位须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采购人: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大道40号建银广场新区5幢1单元202)
邮箱地址:2176490139@qq.com 联系人: 李师 0877-6280152
201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