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楚雄州动物疫控中心购置检测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竭诚欢迎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州动物疫控中心购置检测设备;
1.2项目编号:云旺招CX-CG2016-060;
1.4采购内容:购置PCR检测仪器设备及配套设备。PCR仪和凝胶成像分析系统为A包(均为进口设备);自动核酸提取仪和全自动样品快速研磨仪为B包;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5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1.6供货地点:楚雄州动物疫控中心;
1.7售后要求: 整体不少于一年免费上门质保,提供设备使用培训。
1.8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达到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新证);
3.2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书;
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采购内容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使用培训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谈判,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3.6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
3.7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进口设备在验货时均需提供中文海关报关单;
3.8供应商成交后须为招标人办理进口产品免税手续服务;
3.9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成交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签订合同时须出具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原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2购买谈判文件地址: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5.3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16年09月21日起至2016年09月27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购买不邮购。
7.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10月10日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
7.2谈判时间:2016年10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
7.3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谈判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谈判时间前递至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8、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A包231200.00元、B包241000.00元。
9、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媒体上发布。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楚雄市太阳历大道鹿和小区
联系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13887887736
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护国路护国大厦9楼C、D座
联系人:王兴亮
电 话:13987082984
2016年09月20日